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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通往大都会的州际高速上,戈登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同事将这具被割去脸皮的无名尸首抬上来,在经过身边的时候,再次掀开,查看了一下后,这才让同事将其抬走,运回警局,

        “那个疯子这么快就动手了”戈登的老搭档布洛克吃着热狗看着这具被运走的尸首问道。

        “该死的,布洛克,你就不能看着场合吃东西吗,味道这么重的现场你都吃得下。”

        “拜托,吉姆,这种狗屎事什么时候都会发生,你不能因为这个亏待了你的肚子啊,再说了,在哥谭你应该都习惯了。”布洛克摊手无语道,即使这样说着,嘴里还是嚼个不停,胡茬上沾满的黄油说明此刻的布洛克是吃的真香。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烟瘾越来越大,你的肚子越来越圆的原因了,布洛克。”调侃了布洛克一句,戈登也给自己点上根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思绪集中起来。

        夜晚,哥谭市警局的停尸间,戈登和布洛克两人来到了这具没有脸皮的无名尸首的房间,听着验尸官的汇报。

        “指纹和血型比对结果出来了,与爱德华尼格玛的吻合度是94%,再加上所穿的衣服,可以确定是谜语人,也就是爱德华尼格玛的尸体。”

        “哇哦,这个疯子在帮我们解决问题啊,他这是改邪归正了”布洛克说了个冷笑话,虽然他不知小丑为什么要杀掉谜语人,但哥谭的确少了一个害人精。

        反而是一旁的戈登局长,却是眉头紧锁。他跟布洛克一样不明白小丑为什么要杀死谜语人,疯子的逻辑你是猜不透的,尤其是小丑。但是这里面却有太多的蹊跷,他不了解小丑,可他了解谜语人,他可是从哥谭那个最黑暗的时代过来的,谜语人爱德华尼格玛还曾经是自己的同事,只不过他在刑事组,他在档案室,两人见面的机会很少。

        但他得承认一点,爱德华的智商很高,尤其是他将智商用在犯罪上面时,自己可是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但是现在,他就这么被小丑杀死了尽管事实摆在眼前,但他总觉得不可能,他要找出点证据来,来证实自己这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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