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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蒙今天十四,和庞统一样大。论生日,他比庞统大两个月。论身高,他至少比庞统矮半头。陈到最有感触,他一只手就能将吕蒙提起来,轻飘飘的没点重量。看他这么怕孙策赶他走,心中莫名的一软。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手臂搂紧了吕蒙,免得他从马上摔下去。

        吕蒙感受到了陈到的关心,鼻子一酸,眼眶红了。

        “才十四岁,为什么不去读书?”

        “我家门户太低,书读得再好也做不了官,不如当兵吃粮。将军的募兵令不是说上可以求太平,中可以守家园,下可以求富贵嘛。我就想求富贵。”

        吕蒙在野地里冻了一夜,也饿了一夜,浑身冰冷,一边说话一边擤清鼻涕,又没地方擦,只好四个手指轮着擦,四个指头都擦得脏兮兮的,就只能握在手里,却坚决不肯擦在陈到的大氅上。孙策见了,从怀里掏出手帕递了过去。

        “用我这个吧。”

        吕蒙接过手帕,讷讷地说道:“将军,我……脏呢。”

        “送给你了。”孙策又解下大氅递了过去,让陈到将吕蒙裹起来,又让人取了一些干粮和水给吕蒙。吕蒙接过大氅,紧紧的裹在身上,刚咬了一口干粮,眼泪就下来了。他强忍着,大口大口的啃着干粮,噎得直伸脖子,却顾不得停下来喝水。孙策也不说话,一边走一边看着吕蒙狼吞虎咽,心里暗自感慨。三国名将中,吕蒙是最富功利心的,因为他出身实在太差,不仅是地位低下,关键是穷,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若非如此,哪有十五六岁的孩子就去当兵的。

        贫贱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这话听起来就令人伤感。脱误有功,这就是撞大运的意思,纯属赌命啊。即使在他姊夫身边,他也没少受欺负,最后竟因此杀人。他不是好杀,实在是忍无可忍,无路可退,只能奋起反击。

        汝南是大郡,水利设施完备,各种水陂随处可见,良田万顷,又是党人名士的聚集地,以道德相尚,照理说不应该有吕蒙这样的情况,但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汝南的穷人一点也不比别的地方少,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成了黄巾军,而且持续时间一点也不比那些穷的地方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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