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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蒙蒙亮,曹昂、曹纯就离开了襄邑,沿着官道驰向陈留。

        大片的蓼蓝在路两侧铺开,绿油油的,紫茎混在中间,混入了一些迷离。曹昂一边策马赶路一边想着心事。他从小跟着父亲学习兵法,《兵法接要》中甚至有一部分是他亲手抄录的。幼时坐在父亲膝头听他讲解兵法时,就听他说过陈留郡是兵家必争之地,陈留郡不仅是粮仓,还是天下有名的织锦之地,尤其是襄邑的织锦,更是天子礼服的必选。

        蓼蓝与染绀是最常用的染料,在陈留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陈留的蓝色血液。可是战争一来,这些美丽的植物还能保得住吗?大军踏过,岂不是一地蓝血?他喜欢蓝色,他不忍看到这一幕,他想阻止这一幕,但他无能为力。每当想到这一点,他就自责不已,心情忧郁。

        “秋收之后,这些蓼蓝就开花了,很好看。”曹昂说道。

        马蹄声急,曹纯没听清他说什么,转头看看他,露出疑惑的眼神。曹昂抿了抿嘴,有点不好意思,摇了摇头,示意没什么。曹纯瞥了他一眼,暗自叹息,却没说什么。他看得出来,曹昂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时常一个人独坐沉思,有时候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半天。

        他大概是被孙策吓坏了。曹纯想,与孙策几次交手,一战而折夏侯渊,再战他们二人双双受伤,第三战曹操败得更惨,全军覆没,夏侯惇眼睛受伤,有家不能回,只得去了长安。曹昂跟着曹操征战这么久,胜负皆是常事,唯有与孙策的三次较量输得一败涂地,留下阴影也是很正常的。

        他们父子运气都不好。曹操与孙坚相比已经落了下风,曹昂和孙策相去更远,年轻人心气高,遭受如此挫折,难免会有点怯战。不过这是他自己的坎,能不能迈过去全看他自己,别人帮不上忙。

        迈过去,他才能成为真正的名将。

        曹纯忽然心生犹豫,也许他不应该去长安,而是应该留在这里帮曹昂。只有战胜孙策一次,曹昂才有可能克服自己的心理恐惧。

        “子修,要不我留下吧,打一仗再走。”曹纯勒住马缰,靠近曹昂。“上次受伤的仇还没报,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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