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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度沉吟片刻,摇摇头。“还请子远指教。”

        “任城之战,官渡之战,他倚之取胜的都是骑兵。”许攸放下酒杯,眼中杀气腾腾。“升济步卒也许不如孙策,难道骑兵也不如?”

        公孙度眼神闪烁,若有所思。他想了想,又道:“若是骑兵对决,我倒是有机会以众凌寡,但这里是山地,不利于骑兵突击,孙策还能用骑兵上阵吗?”

        “这就涉及到孙策的另一个弱点:妇人之仁。只要抓住他这个弱点,就能逼着他铤而走险。”

        “愿闻其详。”

        许攸解释道:孙策擅长练兵,也爱惜士卒,比史书的项羽有过之而远不及。他麾下的将士不仅装备好,伙食好,训练精,伤亡的抚恤也非常优厚,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每一条命都价值不菲。孙策每战都会精心计算,尽可能的减少伤亡,在必要的时候,他不惜自己冒险。

        “爱惜将士固然难得,有名将之风,但凡事过犹不及。吴起为士卒吮疮,不是因为真的爱护士卒,而是为了得士卒死力。孙策爱惜士卒,却是将这些士卒真的当成了子弟手足,无异于自缚手足。正因此如此,城中的凌āo、麋芳就是一个最好的诱饵,他明知难救,也不得不救。升济有五万人,孙策与沈友合兵不过两万人,又地势狭窄,没有骑兵突击的机会,阵而后阵,那就是拼人命,纵使孙策部卒精练,以少敌众,伤亡也必然惨重。因此,孙策不会强行突阵,他必然会故技重施,出奇制胜。如此,升济的机会便来了。”

        许攸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孙策骑兵不过千人,升济麾下精骑数万,以数十倍之优势,若还不能战而胜之,升济也就不必多想了,向他称臣便是最好的选择,我绝不阻拦。”

        公孙度微微颌首,露出满意的笑意。他举起酒杯,向许攸示意。

        “子远,请满饮此杯,再为我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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