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廷层面上,户部的资产表中,江州的铜矿早已枯竭,造币局广宁监建制还在,却早就停止生产了。在此情况下,湖口事实上还在开采铜矿,且是真正的县衙差人出面维持次序,明教人士伪装厢军开采,这基本上,就在高方平这里坐实了郑居中“叛国”的要件。

        但这里有个最大的问题是,能否拿到郑居中“参与”的直接证据。如果拿不到,那么大宋的官场真的很蛋疼,他郑居中又没有出面,出事最多推给手下,推给摩尼教。他最多就只是一个“失察”之罪,坦白说,这个罪名对于大宋的士大夫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最多不会升官而已。

        在高方平的概念中,郑居中这就是叛国。可惜无奈的在于,就算有他和明教勾结的证据,官面上也不能定叛国罪!

        因为现在明教还没有正式的造反,它是一个合法思想,属于礼部“宗教司”注册的合法机构,在官面是摩尼教,和佛教道教一样归属礼部管理。一样享受免役免税政策,这就是它能在初期发展一定的教众的原因。

        某些方面大宋真的很蛋疼,精英读书人太多并且掌权,于是更具他们的诉求,大宋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度到了空前的地步。导致这些前唐几乎被搞绝的宗教,再一次的合法化了。

        至于到了后期,明教和朝廷的冲突起点,应该是江南被搞的太穷,蔡党太丧心病狂,缴纳不起税费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不爱逃跑不爱造反的南方人,便越来越多的加入宗教避税。那么加入的太多,朝廷税费少了,朝廷就会觉得明教越来越不懂事。与此同时,摩尼教的明尊善母信念、又更具当时的形式结合了汉朝妖人太平道的教义。

        “旧天已暗无天日,新天当立,冲破黑暗,迎接光明”,这就是演变出来的变种――明教。

        教义当然是好的,但其实都是游戏,看当权者怎么对信徒解释了。更具这样的教义,以及当时江南被蔡党祸害到了某种程度的土壤,于是方腊就成为了四大寇之中最猛之人,一时之间响应者百万之众。

        朝廷和明教双方的冲突,自此而来。

        当然现在还没有演变到哪一步,所以在合法的途径上,很难把这些事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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