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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邑民暴增,另筑城邑。耿雍来报,刺奸、贼捕人手不足。

        刘备便招募人手。

        顺阳卫多豪侠。刺奸、贼捕,便由豪侠担任。楼桑更是豪侠齐聚。北地豪侠,多半会聚于此。告示一出,募者如云。

        刺奸、贼捕,不过是斗食小吏。既是心腹,必然要高薪厚禄,以养死士。

        不知检察机构如何构建,运作?

        刘备累日翻看历代典籍,终于获知全貌。

        检察制度,古而有之。如“贪以败官为墨”。墨就是贪污。战国时,魏国《法经》中将贪污罪叫作“受金”。犯了此罪,便是宰相也受惩罚。

        到了我朝,监察系统呈多元化趋势。各级检察机构,既分体运行,又互相交错。三公九卿、皇室外戚、京师百官、地方长吏乃至监察官本人,皆被置于这张网络之中,受各级监察机构的监督。此法,对贯通政令,整饬吏治,廓清风气,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西汉时,还拟定了《监御史九条》、《六条问事》等监察立法的奠基之作。开创了监察法规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深远。

        在朝堂之上。设御史台,作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在西汉初期为御史大夫,与丞相及太尉同为三公。职责是“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兼有行政与监察长官之性质,相当于副丞相。以察举违法为职责。对官吏的违法行为,不问是否有皇帝和丞相的指令,均有权进行案问,但御史大夫仅负责朝内和京畿地区三辅的监察。在御史大夫之下则设立御史中丞为其佐官。

        在地方。为加强对州郡县国的监察,武帝时,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由各部派遣刺史一人,称‘十三部刺史’。隶属于中央御史台,专门负责监察郡县,于每年八月“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同时还负责“课第长史,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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