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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都给老子走快点,前面二里地有一间破庙可以对付一宿,若是不然,咱们今晚通通都得在荒郊野外过夜了!”

        四名腰间佩刀的衙差正押送着四名犯人,其中一个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大声地吆喝道。

        李三是江都县衙的一名衙役,正将这四个判处流放的犯人押送贵州。这将犯事的人犯押送到流放地点,靠着两条腿走上数千里地,无疑是一项苦差事。

        只是这个世道,除了那些生在皇亲勋贵家的子弟,亦或者是文魁君下凡的官老爷,谁过得都不会太容易。他是江都县衙的编外人员,这种苦差事自然要落在他的头上。

        不过对他们这些偏外人员而言,押送流放人员亦不是全然都是坏事。

        相对于在衙门里面处处受到欺压,这押送犯人的自由度显得更高,通常还能得到犯人的奉承。从县衙最底层的人员一举成为“官老爷”,令到很多衙差对此甚为享受。

        除此之外,则是他们干这种苦差事能捞得衙门的“出差补贴”,这个收入远要比呆在衙门领取微薄的薪俸要多得多。

        若是遇到一些有钱的犯人,他们的家人为了这个犯人在路上免受一些罪,通常都会用银子进行打点,甚至还配备着随从和马车。

        李三从年轻时期便干这个活,单是到贵州就跑了四回,已经算是这行当的老人了。

        虽然他清楚这个差事的苦以及其中风险,但这既不用在衙门里面受气,又能给妻儿剩下一点银子,他亦是乐意于接这份苦事。

        四名犯人是三男一女,身上戴着一副重重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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