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远了嘛?她走远了吧。”

        踮着脚,再三跟罗辰确认谭琳走远以后,沈乐萱长舒了一口气,进而摸了摸罗辰递给她的新款包包,颇有几分不舍的跟包包道别,“爱死你了,可是我这个月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实在不能把你买回家。不过,你放心,就凭你今天为我做的贡献,等我下个月发了工资,一定会第一时间过来买你!”

        说完之后,沈乐萱又依依不舍的摸了摸,被罗辰提在手里的两个新款包包,“你们两个也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争取在半年内把你们两个也买回家。”

        沈乐萱身为凯悦国际酒店市场营销总监,工资、奖金之类的收入加起来,每年也能有个四、五十万,花上几万块买包,咬咬牙还是能够负担的起的。

        只是,诚如谭琳所说,沈乐萱不似慕冰岚那般,天生不差钱的白富美,她只是寻常家庭出身。

        买房、买车的首付,已经差不多把她掏空,每月的工资收入,一多半都要拿来偿还车贷、房贷。

        在刨除其它的必要花费,沈乐萱目前是真的消费不起,两万块的包包(不然也不至于背过季包包)。

        “你这招实在是太绝了,我都不舍得把它们还回去了。”

        嘴上虽是这么说,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实力,沈乐萱还是一脸决绝的,重重一点头,“我准备好了,走吧,我们把包给人家还回去。”

        “搞了半天,你以为我这三个包是借的啊?!”

        被沈乐萱的神奇脑回路,搞的有些哭笑不得的罗辰,提在手里的两个新款包包,干脆全挂到了沈乐萱身上,“我郑重的告诉你,这三个包是我掏钱买的,现在它们三个全都属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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