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已站了几十个西装革履的男女,清一色的黑色西装,皮鞋擦的铮亮,一个个神情彪悍,这些人都是同兴社中的一些中层上层老大。

        见到陈阎王和方浩之后,连忙抱拳招呼:“社长,浩哥!”

        无论男女老幼,都叫方浩浩哥,不是因为方浩年长,而是这些人表达自己的尊敬。

        陈阎王哈哈大笑道:“弟兄们都差不多到齐了啊,那别等了,上车,去码头喝酒去,对了,们这群王八蛋,可别空着手,别特么的丢老子的脸!”

        “哈哈……”

        很多人都大笑了起来,陈阎王表现的很豪迈,即使已经四五十了,但是身上却自有那么一股子彪悍的悍匪气息,即使这家伙此刻身穿一身中山装,可是怎么看也看不出几分书香门第的气质出来。

        也就是说,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土匪军阀,不过如果没有几分彪悍的气势,如何能够压得住对面这几十个西装革履却一个个桀骜不驯的江湖老大。

        反观方浩却不同,虽然身上依旧彪悍,也有不怒自威的气势,可是站着不动,都如同一杆标枪一样,让人无法轻视。

        尤其是昨晚苏市的金陵码头的风起云涌之后,原本同心社很多江湖老大对方浩都存了几分轻视,以为这小子就是靠着和陈阎王的关系才在苏市牛逼哄哄,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觉得方浩是关系户。

        这些家伙反倒是觉得,同兴社成了人家的关系户了,因为方浩居然是华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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