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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哈姆猜得没错,阿实木仍旧打的是攻城的主意。

        其原因有二,龟兹城里财宝无数、粮草成山,而且城墙坚固,易守难攻,若能以此为据点,便可跟大唐军队形成长久的对峙态势,即便是过冬,也无所畏惧。这样就为这场战争,至少争取到了十个月的时间,不会再重蹈颉利的覆辙。

        其二,他已经观察到,龟兹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果不是飞鸽传书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傍晚之前一定会拿下。虽然被他们守了下来,但是突厥本部骑兵毕竟没有动手,如果本部骑兵参战,也许昨日就拿下了。

        探马来报,大唐只派来了八千人,长途奔袭之下,这八千疲惫之师,能有多少战斗力还要打一个问号。从以往与大唐交战的经验判断,一般同等数量的骑兵,突厥胜的几率要占比找过百分之八十。而如果双方都是精锐,则突厥骑兵必胜。除非是大唐骑兵精锐,对上普通突厥骑兵,那么大唐骑兵才有胜的可能。

        当然这指的是双方硬碰硬的硬实力,如果算上谋略,大唐方面还要更加几分胜算。

        综合所有层面的考虑阿实木才做出了,一面分兵抵御唐军,一面攻城的决定。

        城头上,莫哈姆仔细看着突厥人的军营,见他们忙乱不堪,不知要搞什么名堂。

        “是不是要逃啦?”旁边的侍卫猜测道,说完,忍不住欢呼起来道:“太好了!他们终于要撤了!”

        “不像,撤退不会这么大动静。”莫哈姆缓缓摇头道:“看起来,像是在准备做些什么。”

        “莫非,他们还不死心?!”侍卫被泼了盆冷水,一张脸登时皱了起来,这些天他虽然一直坚守在莫哈姆身边,没有亲历战场,但精神上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夜里一闭眼就是尸山血海,白日浓重的血腥味让他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眼眶子都是黑色的。

        莫哈姆正色道:“去吧乌思藏将军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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