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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这些被铸造成一个个的长方形的足足有几十两重一个的银块,傅彪的眼神儿都变了,俯身拾起一块,转身看着任晓年,“任老大,银子,全是银子,他娘的,我们发财了!”

        任晓年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冷冷地道:“这是皇帝陛下的。哪个敢往怀里揣一个,老子剥了他的皮。”

        傅彪讪讪地一笑:“当然,任老大,这我还不省得?就是一辈子没看过这么多钱嘛!眼都晃花了。”

        走到任晓年跟前,傅彪抱着刀蹲了下来,这一战之后,他对任晓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如果说以前服任晓年,是被任晓年用拳头揍出来的,打不过,不得不服。但这一战之后,他是真正的心悦诚服了。

        谁不想跟着一个有本事的上司呢?

        傅彪是第一次见到打伏击,也有这么多花样的。

        在傅彪的认知之中,敌明我暗,双方战斗力也不在一个档次之上,机会一到,大家来一个猛虎下山,直捣中枢,完事大吉。就像最早的时候,他觉得可以趁夜袭击。

        但毫无疑问,在双方兵力相仿,对方战斗力也不差,而且战斗意志也很坚决的情况之下,如果按照傅彪的打法,获胜仍然是可期的,但伤亡,可就说不准了。

        但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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