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茨站在门廊等候,他递给沈隆一杯马提尼酒,态度比早上好多了,“弗雷多,你早该告诉我你是科里昂家族的成员,早上我还以为你是约翰尼请来吓唬我的小混混呢。”

        “约翰尼是教父的教子,教父很喜欢他。”沈隆提醒道,这可不是帮别人出头,这是自己家的事情,你必须慎重对待。

        沃尔茨的脸色变了,很快又笑了起来,“现在吃饭还早,走吧,我们先去看看我的马。”

        沈隆知道沃尔茨的底细,他可不像现在表现的那么绅士,十岁的时候他在西海岸搬运啤酒桶,推小推车,二十岁的时候帮着父亲强迫工厂里的工人干活;三十岁离开纽约来到西部闯荡,最开始时候经营门票只要五美分的戏院,然后开办电影制片厂,到四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好莱坞有名的大亨了。

        但仍然言辞粗鲁,好色无度,专爱对那些绵羊似的小演员下手;上了五十岁,才学着如何扮演一名绅士,请人上社交课,从一个英国男仆那里学习如何穿衣服,从英国管家那里学习如何保持气度。

        如今他六十岁了,已经学得有模有样,甚至开始像那些老贵族一样收藏各种名家画作,饲养赛马,让自己的儿女和贵族联姻。

        为了养马他花了一千万美元,这可是1945年的一千万啊,要知道这时候一架战斗机才四万五千美元,沃尔茨光花在养马上面的钱就能买两百多架战斗机。

        防火防潮,保持了高清洁度的马厩,旁边还有一支专职的保安队负责保安,可谓戒备森严;沃尔茨将他带到自己最喜欢的马匹面前,“这是世界最好的赛马,我花了六十万把它从英国买回来,我敢打赌就算俄国沙皇也没办法为一匹马出这么高的价格。”

        “我是五十岁开始学骑马的,我是个天生的好骑手,说不定是我的外祖母被哥萨克人强奸了,所以我也有了哥萨克人的血统。”沃尔茨炫耀着,他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沈隆,他和科里昂家族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他这样的人不是科里昂家族能轻易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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