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同桌的海商许庆,有种发着梦的感觉。

        以前他来过吕宋,根本不可能进入王城区,都是在甲米地里讨活,对于王城区的白人是仰望,无比地敬仰,想到这才是人上人的生活。

        今天,他能堂堂正正地坐在此地,众人的目光让他如坐针毡,尤其是四位华人甲必丹中三位闽人,与许庆认识,刚才离去前他们目光奇特,让许庆既是惶恐,心中又小小的得意!

        搁之前,许庆去拜访他们时,坐在位置上只敢屁股沾沾边!

        须知他们皆是是南洋汉人大族,豪富无比。无论是钱财、声望、门客,乃至于西班牙人的关系,甚至在明朝南方的影响力,都不是许庆能够得罪的。

        因此他们才被西班牙人任命为“甲必丹”!

        西班牙殖民政府为了“以华养菲”、“以华治华”,推行甲必丹制度。甲必丹的权力相当大,主要职责包括:为殖民政府向华侨征收赋税、发放旅行证件;负责向华侨传达殖民政府的命令,向政府转达侨社的意见,报告侨情;维持华侨社区的治安,行使初级司法权、裁决较小的民事案件;负责登记华人的出生和死亡,办理华人出入境登记手续;管理华侨慈善公益机构。

        甲必丹由华侨“选举”。有权参与投票选举的主要是前任甲必丹、各同业公会的头客首领、有分量的商人等,他们组成的选举团选出候选人,报给总督,由总督选定一人,报请西班牙国王批准后,才能正式任命。

        总督决定甲必丹人选,考虑的条件主要是道德与经济两个方面。所谓道德,指的对西班牙政府的忠诚、宗教信仰,以及在华侨中的威望。最好是天主教徒,西班牙人认为天主教徒比较忠顺可靠。经济方面也很重要,甲必丹要代殖民政府向华侨征收赋税,如果税款征收不足,甲必丹自己就要筹款来补足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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