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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丁入亩不算新鲜,实质上来自于“一条鞭法”。

        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严重,那些什么藩王啊、勋贵啊、官老爷啊、秀才以上的读书人啊等等,他们是不用交农税的,家有良田千万亩,分文税收不交!

        官府收不上税,唯有拼命压榨那些没有免税权的农家,如此引发了剧烈的社会矛盾。

        朝廷见不是路,当时的嘉靖皇帝琢磨着新法子去挣点银子花用,推行了“一条鞭法”,由大臣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但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首辅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张居正此法给大明续命,朝廷税收不断增加,国库充裕,史书称“太仓栗可支十年,库积金四百万两”,万历朝的“三大征”打的是钱粮,张居正居功至伟。

        但他的方法,得罪了普天下的既得利益者,不会有好结果。

        张居正人走政息,东林党疯狂地清算,张居正死后家族遭遇迫害,子孙冻饿而死!

        至于“一条鞭法”,想都不用想,直接废除,当我大东林党的税是这么好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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