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已入秋,南京城的下午天气依旧闷热,而比天气更热的是一帮人的心,即大明北美洲开发总公司筹备小组的成员们,以户部右侍郎刘大年、吏部侍郎陆自岩同为小组长,包括了军政人员,外交官员、工商农工三界人士等,共有二十二人,具体负责起草公司运行章程,对北美洲开发总公司作出业务上的规定。

        起初他们想写的是阿拉斯加地区开发总公司,旋即更改为高大上的北美洲,业务范围将达到北美洲。

        主要的第一条,北美洲开发总公司是一间具备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

        经过大家数日来的讨论后,刘大年归纳说道“本公司是一间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一间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贸易垄断权,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这是朝廷的意思。”

        诸人想起当初一开始听闻这条时都是眼直直,这可是开天辟地以来中国王朝的头一回!

        得明白中国历史从来都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虽有分离,但最终都是统一的,一个正常的中央政权绝对不会把权力外分,自始皇帝行郡县制以来,凡是中央认定的国土都是实管。

        北美洲开发总公司足迹所到之处,在北美洲所在地方,一概是大明的国土!

        现在这样一来,大明北美洲开发总公司可谓是国中之国了?

        未必!

        “朝廷发给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北美洲贸易的特权,这个特许状给予北美贸易的垄断权0年,以后每十年一次展期,其公司主要领导人经选举产生,十年一换,各地的总督也是十年任期!”

        “任期有限,但开发策略长久,不因人事变动而变化。再有,可分配纯利润的一半将投资当地,确保当地繁华!”刘大年指出了长远之处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