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动作很快,《移民法》出台,规定了多项重要的移民法则,包括:

        一、外国人进入帝国,若需要入籍,可审核批准后可先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再经审核批准归化成为帝国正式子民(如有特批则直接归化,各种权限由不同机构层层把关);

        二、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应当遵守帝国法律,不得危害帝国的安全;

        三、永久居留资格实行定额审批制度,即有配额制度,非无限制名额;

        四、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来源在于特批的国家、技术移民(掌握科学技术)、经济移民(有钱就行)等;

        五、所有归化移民必须归宗,只能改信为指定的佛、道、儒三家宗教或者信念,具有排他性;

        六、外国女性嫁给中国男性子民,在宗教归宗后自动获得子民的权利;

        ……

        南华帝国的归化入籍实行了一个缓冲,即外国人先过渡获得帝国的永久居留资格,再归化成为帝国子民。

        特批的国家指的是中华八国小跟班与英国、奥地利、希腊,那里的民众加入帝国相对容易,越年轻越容易入籍,并且有军功者入籍也容易。

        与《移民法》相配套的还有《国籍法》,规定了本国人的权利与义务,只有正式子民才能享受帝国福利,规定海外领地的持有“户口本”的子民,乃是帝国的合法子民,可以在帝国的疆域内自由流动。

        颜常武治理帝国,力推道德为先,法治国家,以道德、法律规范子民的方方面面,让所有人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皇帝自己带头执行法律,要求皇族、权贵、官员都不能有特权(其实还是有特权,比如《欺君法》,把尊敬皇帝和皇室写进了帝国宪法中),官府的执法全都依法执行,实行了公检法分离,加上监察部的监察,权贵干涉法律的事情少了,对比之前的王朝统治,好上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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