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有财不想认也得认,不接受也得接受。世事变化就是这么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翁有财想不到也就半个月的时间,会有这么大的变故发生在自己头上。

        而起因竟然是一个小小的大学毕业生。

        非常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儿子翁建硕与曹正轩起冲突,翁有财就不会想法子把曹正轩弄进看守所;那也就不存在齐顺武向他求情这件事,从而他翁有财就不会得罪齐顺武,齐顺武也就不会羞辱他,那他也不会脑子发热去弄人家的地下赌场,自然也就不存在他擅自调配公安力量这件事了。

        当然还要怪运气。运气太不好。怎么会这么巧?平时一年两年都不会发生什么枪杀事件,他把刑侦和治安大队的人调配一下,就发生这么大的事,而且还死了人。你说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让翁有财气恼的是,检察院还对他儿子不依不饶。在翁有财看来,这和趁火打劫没两样。他翁有财下来了,就一点面子都不给了。

        是检察院的人直接打电话让翁有财去检察院一趟。

        “我儿子都还是一个在读生,你他妈跟我说什么判刑?我告诉你们,我下来了,我大伯还在省农业厅!”翁有财在检察院大发雷霆。

        “翁有财,我们是对事不对人,”负责翁建硕案子的检察官道,“你儿子翁建硕组织学生殴打、伤害人民教师,影响非常恶劣,也给受害者身心带去了很大的伤害,加上你儿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能不担刑事责任吗?”

        “我说了他还是在校生。”翁有财极度无语。

        “犯法就要追责,这跟犯法人的身份没有任何关系。”检察官铁面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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