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松了一口气,他实在看不上奥克利的进攻能力,和约翰逊一起首发,两人有一个得被迫去防小前锋,这安排烂透了。

        90年代初,奥克利就是防守蓝领,进攻靠捡漏,偶尔秀一下其他肌肉棒子们都羡慕的小中投。现在,他只在乎胜利,不在乎数据,早不需要靠刷数据证明自己了。

        范甘迪说:“还有个问题,拉里这场想增加球权。”

        “为什么?”

        “还有问吗?黄蜂队是他的老东家。”

        在NBA有一种仇人叫老东家!尤其球员跟老东家闹不和出走或者被扫地出门,绝对是丢人的事情。1996年,黄蜂用拉里-约翰逊换了尼克斯的大前锋小安东尼-梅森。梅森的名气远没法和约翰逊相比,算得上贱卖。

        梅森同样是矮个子内线,身高只有201CM,体重113公斤很强壮,风格在这个时代来说无比另类,最擅长的是策应传球。

        约翰逊实际身高虽然还没有198CM,但技术要面得多,只换梅森令他感到羞辱,每逢回到夏洛特面对黄蜂时,他总想证明自己。

        杨瑞是个重生者,认为这种复仇老东家的戏码很无聊。90年代球员换队还不常见,未来这就是一笔生意。

        在他前世,古登、巴恩斯、阿蒙德森这些换队超过10支的人,打谁都是老东家,同区一个赛季打4场,一个赛季要上演几十场复仇的戏码,这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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