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温若仙顺利结束集训,进组演戏去了。就在她收拾行李的当天,意外地来了一个人。

        安雄合。

        温若仙听到酒店前台打上来的电话,说是有人找她,她下了电梯,便在大厅里瞧见了安知真的父亲。

        安雄合是个演员,皮相还不赖,即使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保养地极为好,身形硬朗笔直,俊容的风姿不减。

        若是与路人比,他确实帅,可惜在娱乐圈这个俊男美女多的地方,他长得过于标准,没有特点,更重要的是他属于没有天赋的演员,演了十几年戏,不温不火。

        安雄合见到她的第一面就呵斥:“简直是胡闹,跟我回去。”

        温若仙双手抱臂,嗤之以鼻:“您可是把我赶了出来,怎么?我是街边的阿猫阿狗么?你要赶就赶走,要回去就回去?”

        安雄合听到这话,震怒:“过了这么久你还是冥顽不灵,脾气这么倔也不知跟了谁,让你回去是为了你好,我听溪溪说了,你进组要演戏,你这不是闹笑话么?你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你半点演戏的天分也没有,赶紧回去,别丢人现眼。”

        以前的安知真确实不会演戏,小时候安雄合带她去剧组几次过,可惜面部僵硬,在人多的地方就容易害羞,放不下面子,所以高中毕业填志愿时,安知真没有选电影学院,反而去学了计算机。

        “以前是以前,我现在对演戏喜欢地很,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演?!”温若仙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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