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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在这之前除了母亲,卫家人都认为她嫁不到什么太好的人家,可现在怎么样呢?她比姐姐卫宜宓还要早呢!

        大周的律法要求婚姻不必严格按照长幼顺序,因为在建国之初,礼部和户部就曾联名上书讨论这件事情。

        比如说一家兄弟二人,哥哥定了亲,但快要娶亲的时候女方父亲去世,按照礼法女子必须守孝三年,因此不能成婚。

        三年孝满,准备嫁过去的时候,母亲又去世了,就又要守三年。

        三年又三年,倘若这姑娘倒霉,家中一连有长辈去世,多则三年少则几个月,一路守丧过来就有可能耽误十年。

        这样的话不但他们的婚事耽搁太久,连弟弟的婚事也要随着推迟。

        如此便会影响国家的人口繁育,进一步影响国力。

        所以律法特别规定,婚姻不必一定按长幼顺序,只要女子年满十五岁,男子年满十七岁,就可以定亲。

        不过,对于很多门第高贵的人家一般都是等儿子考取功名,再谈婚论嫁。

        但不管怎样,只要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一般只要定亲后三年之内也就成婚了。

        卫宜宛虽然还未及笄,但情况特殊,如今算是双方口头定下,只等明年她满了十五岁,就可以和邵杨定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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