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了十分钟,写完了刚刚灵感下作出来的曲子,聂成安动了动肩膀,这才余光瞟到站在门外的儿子。

        “爸,你在写什么曲子?”

        聂兴邦走进来,诧异中又充满了惊喜,因为自己父亲已经有两年没有作过曲子了,如同所有乐迷看到最崇拜的音乐人有了新作品一样,这种喜悦是由心而发,控制不住的。

        聂成安整理起架子上的曲谱,用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小字‘第二幕第三段’。

        “就是魏明杰那天来的时候说的那部电影,你联系他,让他那边准备合同……”沉吟了一下,聂成安道:“他们的投资也不大,合同价格就收个成本价,意思意思一百万吧。”

        聂兴邦听得眉头皱起,忍不住问道:“就一百万吗?”

        一百万在聂成安这里确实是成本价,因为制作电影配乐还包涵了后面邀请乐队录音的成本。

        虽然最后音乐都是需要由导演输入到电影中,但是总不可能拿五线谱给导演自己脑补吧?音乐是肯定要制作出来的,并且还有后面发行电影原声带,尤其是对聂兴邦这种有专门乐迷的大师来说,作曲费用和版权都是分开的。

        换而言之,就是即使聂成安接了合同为魏澜的电影制作配乐,音乐版权依然在他手上,魏澜只是获得了音乐在电影中的使用权,未来发行电影原声带获得的销售收入,依然是聂成安的。

        而聂成安作为业界大师,长期合作的乐团当然也是业界最顶尖的,国家队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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