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从办公室到秘书,处处都显示着纪向之的公司非常正规,而纪向之进入写字楼以后,似乎就脱离了那个嘻嘻哈哈的皮囊,气场强大,变成一个格外正经的总裁。

        江遐迩等了一会儿,小晗端着冰桶上来。

        “您需要我帮忙吗?”小晗贴心地放了一块干净的帕子在冰桶边上。

        “不用。”江遐迩说,“我自己来吧。”

        小晗离开后,江遐迩摘下墨镜,把冰块包裹在帕子里,仰头敷在眼睛上。

        反复敷了四五次,眼睛带来的灼热刺痛感才消失,大哭十分消耗精力,眼睛温凉以后江遐迩就觉得困,他站起身松乏了全身,想要到纪向之的休息室里睡一会儿。

        走到桌边时,江遐迩看见压在文件边缘的钢笔。

        那是去年他送给纪向之的生日礼物。

        一只普通的派克钢笔,笔夹细长,像金色的羽毛,又像金色的利剑,这是作为学生的江遐迩认知里,很适合纪向之身份的钢笔。

        江遐迩自己是个很节省的人,除了在书籍和文献上付费,文具和电子产品这些东西,过得去就行,不需要太好,钢笔虽然不贵,但他也不想白浪费钱,所以在送之前,还特地问过纪向之:“如果我送你礼物,你会用吗,会不会像那些人送的礼物一样被你放在杂物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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