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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仲马在报纸上看到这一新闻,立刻受到了吸引,经过大量的艺术加工,打造出了《基督山伯爵》这一杰作。

        (请不要深究为什么对神父的临终忏悔会出现在报纸上变成新闻,问就是十九世纪法兰西的记者们也有极高的职业素养吧。)

        复仇,这个主题十分通俗易懂,乃是大仲马一贯的风格。他不会在小说里讲什么大道理,所专注的不过是描写一段段精彩的情节罢了。

        读者通过剧情中能看出什么,那是读者自己的事,作者该做的是埋好伏笔、写好剧情、塑造好人物,连故事情节都不精彩的小说,写出再多的至理名言也不过是作者的自我满足罢了。

        抱着这样的创作方法论,大仲马完成了一部又一部杰作,成为了文学史上当之无愧的“通俗小说之王”。

        然而,也正因为他创作的作品过于“通俗”,使得大仲马在文学界常年处于鄙视链的下层,无法获得那些高高在上的文学评论家们公正的评价。

        他们会说

        “大仲马的作品没有思想。”

        “大仲马的书就是地摊文学。”

        “大仲马的小说只能当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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