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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你你我我的。”天浩大度地挥了挥手,从侍女刚摆好的盘子里拿起一块饼,边吃边说:“你是百人首,我也是百人首,都是一个部族里的兄弟,咱们不分彼此。”

        虽然是场面话,却给了浩平极大的心理满足感。磐石寨这位新头领虽然年轻,看起来却比孚松好打交道。

        “拿酒来!”随着天浩一声命令,随从长林连忙端来一个土陶坛子。他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小心翼翼敲掉坛口边缘干硬的土块,很快露出规则的圆形坛口。

        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

        浩平使劲儿吸了吸鼻子。他喝过酒,对这股熟悉的气味并不陌生。这是珍贵之物,只有在丰收时节才会耗费粮食酿上那么一点点。无论在北方蛮族的任何一个部落,都是被所有人认同的奢侈品。

        浪费粮食会遭天谴。一口酒,十口粮,尤其是在缺粮的时候,一口吃的就能救活一条人命。人人都知道酒好,寒冷时节喝一口,浑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可即便是最富裕的寨子也不会大规模酿酒,那相当于把活人扔进酒缸里,喝一口下去都是人血。

        看着天浩拿起土坛倒出满满一碗棕黄色的液体,浩平的心也随着酒香飘散变得激动起来。说实话,百人首这个职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光鲜,其实真正得到的好处没有多少。尤其是青龙寨这种人口数目过千的大寨,与浩平身份对等的百人首还有很多。实际算下来,他实际掌控的权力,真的很少。

        浩平在青龙寨没有喝酒的权力,那是专属于头领的特权。粮食金贵,每年只能在收获季节酿上那么一点儿,装酒的坛子还没有眼前这个土陶罐子大。看着磐石寨年轻头领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递到面前的满满一碗酒,一股说不出的冲动仿佛电流瞬间贯穿浩平全身,整个人在激动与亢奋中微微颤抖,几乎连酒碗都端不稳。

        这碗酒喝下去,至少要值一、两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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