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在已经没有时间给理查德思考了,理查德必须面对现实,冰心少年——查理!

        理查德抬起了头来,双瞳直直盯着不远处的冰心少年查理,缓缓抽出来了骑士长剑,上好的帝国钢材锻造,年份少说百年,骑士长剑一米六的修长剑身上纹着一条肉眼可见的淡青色涟影,细细观摩,这好像是一头飞龙奔腾咆哮的模样。

        理查德平举着长剑,“我的祖先伦特·理查德,我的祖先,佩鲁斯帝国时期伟大的飞龙骑士,是帝国中威名赫赫的龙骑士,后来家道中落,轮到我父亲一辈,就只剩下了这把剑,此剑唤名飞龙,今日斩里,尔等可有话说?”

        说到这里,理查德意气风发,只看到背后的披风飒飒作响,理查德缓缓拿起了自己的披风,淡然道,“这一件披风,源自于我的敌人,他曾经是维塔伦老一代的知名马术师,最起码,在我出现之前,他的确称得上马术无双,不过,可惜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和他约斗三次,第一次以基础马式战平,第二次以马背高难度动作打平,最后第三次我以花式马术球胜了他半招,从此之后,我的马术名扬维塔伦,而他作为失败者,脱下了他的马术披风送给了我,表示对我的尊敬,看,这一件披风是天鹅绒做工的,传承百年,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天才至尊马术师的手,这简直是马术师荣耀的象征。”

        说到这里,理查德来了兴致,抬起了脚,脚上漏出来了一双皮靴,那是一副做工很精致的长马靴,靴子的边缘还有淡淡的金丝字迹针绣,理查德看着靴子感叹道,“这一双靴子虽然不是我靠马术赢来的那般荣耀,但是对我,意义重大,那年我十八岁,风华正茂,那年维塔伦春祭日,我牵马过西街,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她是一个贵族小姐,翩翩有礼,温润如风,她捧着书,而我牵着马,我们擦肩而过,那一天,春风吹秀发,花红人更红,可惜的是,她在二十一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帝国侯爵,那个侯爵还是我的团长,从此之后,我就把她的名字绣在了我的鞋子下,我告诉自己,要忘记她,只有这样,我才能开始新的路程……”

        越说越起劲,理查德的声音越是慷慨激动。

        而此刻背后城墙上的一众班图族勇士傻了眼,这个理查德骑士长是不是有毛病啊!

        让你战斗呢!你却是对着敌人一顿吹嘘你的装备来历多么吊,多么牛币,可这些说辞能当剑用吗?

        班图族的一位苍狼皮衣的猛士疑惑的看着理查德,“他不会是怂了吧!”

        旁侧地方,一个跟随理查德的副手不缓不急道,“怎么会,虽然理查德大人的战斗本事不怎么高,但是,他是经过帝国骑士选拔的,如果一个骑士连对敌人拔剑都不敢,他是不配当帝国骑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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