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康杰站在录音室里面,在jeffcasey的指挥下,左手掌握着麦克风,全神贯注的唱起來,唱着唱着,右手随之甩动,有点像他在视频里面看到的那些rap歌手一样,实际上陈康杰并不喜欢这样的姿势,纯粹是一种自然而然和情不自禁。

        通过这种方式,不说别人的感受,陈康杰都觉得这样要好一些,起码比前面几次像那么回事,只不过距离他自己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long,进步很大,照你这种提高的速度,相信再來几遍就可以达到完美的境界了”,中途休息的时候,saftajaffery对他夸奖道。

        录音的时候,不能一直唱下去,那会对嗓音伤害很大,一定要中途休息一下再來,别说录音,就算是在开演唱会的时候,都要请别人做嘉宾或者中途插播v,或者舞蹈、音乐什么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歌手的体力和嗓子都能有个适当的短暂休息,当然了,假唱的除外。

        “我也想快点弄好,英文歌比起中文歌來说,还是要有难度一些”,陈康杰实事求是的说道。

        “中文是你们的母语,不管从理解力还是运用的纯熟度上來说,都会更有优势,这是理所当然了”,saftajaffery说道。

        “人家都选择先易后难,而我却选择先难后易,看來真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啊。”,陈康杰开着玩笑说道。

        “这种做法,和我们美国人的思维到是很像的,困难的部分一旦解决了,其余的就迎刃而解,估计这也是你能写出这样的歌曲的原因”,jeffcasey从旁走过來插口道。

        这话说得让陈康杰有点点汗颜,他可是抄袭的,并不是原创,然后陈康杰的心理素质还就是不错,“你知道吗,我们研究的最多的一个国家,就是美国,大家总想在美国人的身上寻找到你们能长期作为超级大国的原因,文化,历史,政治,经济,军事,甚至心理层面,都去做研究”。

        “我所知道你们是一个勤奋又爱学习的民族,不过说句实话,long,东方人有点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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