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新方案还规定了之后改编电影的分成比例一律按百分之十五为标准,原则上不予变动。真心来讲,百分之十五已经算是很良心的价格了。但是王亿博对此还是比较担心的,他怕徐清方会不愿意接受固定的分成比例。但是再往上提,新辉传媒真就没什么赚头了,估计也就赚个吆喝而已了。

        电影公司归根结底还是要赚钱,白忙活儿的事情,换到哪个公司都不愿意做。

        至于不可无故停止授权则是为了防止一些极端情况,比如在授权优先期间,徐清方发现别的公司出价更高,但是受限于授权优先的原则,只能被迫和新辉传媒继续合作,一气之下,直接停止授权,谁都别拍了。

        或者电影爆款之后,一看徐清又火了,那岂不是翅膀要更硬了?梅婷婷一合计,也不管徐清的感受了,直接停止之后的合作。

        刚刚才起了个好头,后面就没下文了,那也是尴尬得紧。

        这份新方案其实已经比较大地限制了徐清方的权力,但是没办法,要是按照徐清一开始的分成方案,那么新辉传媒就会被徐清一直牵着鼻子走,那还不如不合作。

        刚才吴子健说国内没有公司能够接受徐清的方案,其实并非完全的实话。有一两家大的电影公司最近几个片子都是赚了票房,输了口碑,导致公司现在虽然资金充足,但是口碑不佳。口碑这种东西可能短时间看不出什么用处,但是在将来低下的口碑绝对会限制公司的发展。

        赔本赚吆喝的事情新辉传媒不会做,不代表那两家急于想摆脱负面评价的公司也不会做。所以拿出这个妥协方案的时候,王亿博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他能依仗的就是新辉传媒在现代职业剧的良好口碑,他不觉得徐清和梅婷婷会为了多一点授权费就将电影授权给一个风评极差的电影公司。

        但是他种种的猜测只是臆想而已,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徐清和梅婷婷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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