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刀,一手锏,连腾出手来掏手榴弹都不方便。

        高远可以选择扔掉一把武器,腾出一只手来,但是,他略微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然后他就想为什么他一定要对付这辆装甲车呢?

        这是一辆BMP-1装甲车,只有一门73毫米低压滑膛炮,还有一挺固定机枪,而这四辆装甲车都没有装在车顶,由机枪手探出身来操作的机枪,也就是说,装甲车想要开枪打到他,就必须调整车身方向才行。

        而用滑膛炮射击高远的话倒是方便一些,可73毫米滑膛炮的射速太慢,又没有什么先进的火控系统,想要击中高远可是不大容易。

        所以高远发现他完没有必要和脚下踩着的装甲车过不去,他已经把装甲车从敌人的进攻队列里引开了,而敌人的坦克和装载着步兵的卡车还在继续按照原定的路线前进。

        高远跳下了装甲车,他离开了已经短兵相接的装甲车,却是从侧面朝着敌人的卡车跑了过去。

        身背两面大旗,不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

        那些卡车上的士兵清楚的看到了高远突然舍弃了装甲车,然后从侧面朝着他们跑了过去,他们看得很清楚,于是那些士兵开始大声叫嚷起来,并且试图用手里的武器阻拦或者干掉高远。

        按理说目标很明显也很大,一车上多则二三十人,少则十几个人,而且只有三辆车可以直接看到并且射击高远,可是,射击这回事,真正做起来没那么容易。

        最大的难度就是高远首先太快了,而敌人如果是停着还好,可敌人在高速行驶的卡车上。

        从运动的卡车上,使用步枪或者机枪射击另一个一极快速度运动的目标,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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