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播放着一曲《百世孤独》,凄婉的音乐竟似上帝的点缀,恰到好处。

        “哎!”林尘一声轻叹未尽,身边竟有另一声轻叹响起,这声音沉重到了极点,如同穿越百代而来。

        林尘不禁撇过头去,模糊的面容,微眯的双眼,沧桑感尽显,林尘讶然,这是一个约摸十岁出头的孩子能有的神色与叹息?摇了摇头,轻笑一声,抛去这莫名的想法,定是寻觅错了人,另外眼镜该换了,好像有点加深了,林尘加快脚步,朝着道路对面走去。

        在林尘身后,一双古井不波的大眼睛近乎瞪到了最大,“走路不看手机,左右看什么,差点露馅。”似要瞪死林尘的眼神,让林尘身躯一寒,紧了紧衣领。

        “不过,他的眼……”好似想到了什么,那双大眼睛的主人快步跟了上去,而这人赫然就是那个约摸十岁的孩子。

        傍晚,林尘寻觅到了一处小摊,随意点了份简餐,聊以裹腹,送餐的服务员是位中年大姐,态度很好,表示可以加饭,这让林尘很是感动,虽然他吃的不多,是断然不会加饭的。他眼眸扫过从后厨出来的中年男子,应当也是个厚道的人,对于大姐的絮絮叨叨倒是免疫力极强。

        “应当是两口子吧,这生意做的也不主动招揽,难怪没几个客人。”林尘这样寻思着,拿起筷子自顾自吃起饭来。“不过大姐在家应当属于小女人型的吧,大事必然都是大哥做主。”边吃饭林尘边百无聊赖地思索着。“那边的小哥一定是情场失意,憔悴的面容,红肿的双眼,反扣的手机后是一张撕碎后又黏在一起的女孩的照片,还一会期待地看一下手机,又失望地放下,可手机明明就没有响。”“窗外刚刚过去的那个人应该是刚被老板训了……”

        “果然!”角落里,一个老年人终于确定了,就是这双眼!“本王果然没有看错,只是有点奇怪啊。不行,本王还是得再确定一下!”

        夜晚,林尘回到了临时租的房屋里,提起笔,想写些什么,但终究还是没能写出什么来。林尘很喜欢写作,倒不是写什么心灵鸡汤,只是喜欢写故事,他喜欢金大侠笔下的侠客,他喜欢蒲松龄笔下的鬼怪,可在学校里似乎只学到了华丽的辞藻。“看来当一个合格的说客,比当一个合格的听客要难多了。”看了看手中的写作本,只有几首有病或无病呻吟的诗词是完整的,其余连一个完整的故意也没有,均是些零碎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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