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弗瑞住在华盛顿特区,靠近宪法大道的一栋单人公寓里。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窗户,他的身体像是装了弹簧一样,猛地从床上翻身跳起。
右手伸向床头的柜子,及时按下准备发出刺耳声音的闹钟。
“妈惹法克!第一天入职可不能迟到!”
年轻的弗瑞一边说着口头禅,一边迅速冲进盥洗室。
花了十分钟完成个人卫生,他对着镜子露出一口白牙。
穿上一身普通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后面一步可以省略。
弗瑞以前读书的时候,发现自己很有成为一名黑人歌手的潜力。
他曾经留着爆炸头,抱着一把电吉他,在社区学校举办的活动上放声嘶吼,结果差点被轰下台。
从此以后,弗瑞失去了歌手的梦想,剃掉那头膨胀如一团云的爆炸头发,换成清爽的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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