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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的话,一点都不假,说的也是真的。

        她来自一个贫穷的山里,本来是想进城找点事做,因为在此之前,她的父母打算将她给卖给一个死了老婆的老头子,她假装顺从,然后趁着去街上卖东西的时候给跑了。

        差不多十年了,这十年时间,就算是知道家在哪里,她也没有回去过。

        初到城里的时候,她是又累又饿,直接和叫花子在垃圾桶里抢吃的。

        在城里转悠了几天后,在一个小饭馆里面找了份工作,没有钱,只包吃包住。吃的话,就是店里的食物。住的话,那就是在店里。因为老板家里本就不缺人,是看她可怜才收留了她。

        夏天的夜晚,蚊子多,又热得不行,在店里做了十天,她就选择离开了。

        在离开之前,是因为有个姐姐给她说,有份工作很轻松,只需要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行了。她就信以为真跟她走了,等到了她才知道,那就是歌舞厅,而她的工作就是侍候好别人。

        说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就好了,实际上就是衣着暴露,讨人欢喜,老板不会给工资,赚的钱就是客人给的小费,而这些小费还要给老板一半,算是提成。那个歌女人就店里的妈妈,负责管理她们,教她们怎么去讨人喜欢,还教她们跳舞。

        有娟姐的照顾,还是没什么人敢找茬,工资她们也是自己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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