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一个好好的理科类大牛你不当,偏偏跑去当代理律师,而且还是在明知道还有2天就要开庭的情况下。
还有,洛克菲勒家族也是脑子有病。
世界上有那么多律师你不早,你偏偏找一个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人当代理律师。
这算什么?
投降输一半?
还是说,约翰·洛克菲勒觉得,秦洛能够在两天内将米国的所有律法掌握的滚瓜烂熟?
法律和数学、物理等一些理工科学科不同。
他讲究的是积淀。
他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掌握。
一个法学生,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平均需要3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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