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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可没那个本事,就承包我家后面这座山,听说不到六千亩,我愿意算成六千亩整数。这样一年下来承包费就是十二万元,我会先付三年三十六万元给村里。”莫小凡摇摇头说。

        “莫小凡,还有个事情,你也知道的,村里的几百口子人,一向都要靠着五仙山过活的。比如说要上山放羊、劈柴、打猎、捡蘑菇等等,以后你承包了,大家还能不能上山呢?”杜家高随后又问道。

        “山上的面积这么大,我即使承包下来,也不可能全部拿来做事情的,只要不影响我做事情,大家还是可以照旧上山去的。

        不过张支书和杜主任,大家虽然可以上山去,却不能大肆破坏山上的环境,像大量砍伐树木这些是不被允许的,还有在山上开荒地也不行,因为山上的荒地我以后都有用处的。”

        莫小凡其实承包荒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发财致富,而是为了自己修仙,所以他希望尽量保持五仙山原有的环境风貌。

        当然,每年要付出那么多承包费,他肯定还是得做点事情,至少也要赚到承包费用,再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条件吧。

        “这些都没有问题,我们可以把这些写进合约里面,等到承包生效后,我们会在广播里面公布,让大家知道这些事情的。”

        随后大家一起商议起草合作协议,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莫小凡向村委会支付前三年的承包费用共计三十六万元,以后每年过年前付一次承包费用。

        当然,这些承包费用大部分会分给全村村民,但是还会留一部分用作村委会活动资金,至于最后怎么用掉,就只有村委会的干部们知道。

        合同里面还有一些细节的东西,都是按照莫小凡的意见来拟写的,比如说以后村里修路,主干道必须得靠近莫小凡家附近,方便他以后往外运送各种东西。

        而作为交换,张支书要求莫小凡以后用工只能在村里请人,优先满足村里的劳动力,也可以帮助一些村民家里增加收入。

        约定好后,第二天莫世清带着儿子,与村支书张文礼、村主任杜家高,还有村里的文书等人一起到镇上,在林业站进行备案,然后合同正式生效,莫小凡去镇上的银行转了三十六万给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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