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律师赶到以后,警务中心里就安静极了。再没有人小声嘀咕米乐乐这人小题大作了,也没有人嘲笑米乐乐这就是没事闲的了。大家现在心里都清楚了,米乐乐对待这次的事情那是非常的严肃了,严肃到如果再出差子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地步。

        律师先生出示了最高级最正式的纸质和电子双重协议。里面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堪比警局口供详细的事情经过,还包括了如有违反就要付出多大程度的惩罚。

        协议还是一式三份,米乐乐和家长一人一份,警务中心作为第三方也要留存一份。这样一来,每个家长光是协议就得签六份。

        森德清楚地看到好多家长签字都把脸签绿了。

        他妈不一样,他妈是越签脸色越红,兴奋地红。

        毕竟协议上他妈和米乐乐是一方的,同是甲方呢。虽然签的比乙方更多,但地位上明显就不一样。

        森德又去看其他的同学们,发现他们的脸色一样惨绿惨绿的。大家再不懂事也知道,什么事情一落实到文字上,落实到协议上,那就不是说说而已了。

        这次的事情说以后只字不提,那就必须只字不提,否则就是他们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以后哪怕有人听到点风声想过来打听什么,他们还得反过来去解释,去澄清。总之一个原则,就是不能把江济和森德的名声跟这种事情挂上一点钩。

        之前谁不是在想:就算闹到警务中心又如何?就算叫来家长又如何?这事儿又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大不了就是个当面道歉呗。等事情过了,还不是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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