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池和发小莫非一样,初中时就看上了令他们这辈子也忘不掉的人。

        当时,她和几个女孩儿在升旗台排练舞蹈,他和兄弟们在打篮球。

        他们一行人走到了台下,好基友莫非盯着那个冷冷的女孩,而他则毫不掩饰自己对另一个乖萌女孩儿的兴趣,像猎人锁定猎物般,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他并没有像莫非那样一见钟情,他骨子里挺野,兄弟几个中最痞坏的就是他了。

        所以,他单纯只看上了她的天鹅颈、窄腰和肤白貌美,甚至他觉得这女孩和他是一类人,是一只没心没肺的妖精而已。

        后来国民好基友莫非转学,他每天唯一的乐趣除了玩皇者打篮球,便是装作不经意从隔壁班的窗户走过,有时碰上就对她掏掏打打,扯扯头发。

        他们像小冤家一样打闹了三年,仿佛成了习惯,不过,初中毕业,除了一点点不习惯,没有多大感觉。

        可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他们两学渣,考上了同一所学渣排名第一的四中。

        报名那天,他戴着耳机听歌,埋头走在去教室的路上。

        突然头被人打了一下,他正想反手一肘子挥去,却看见一张笑容灿烂的脸。

        胸腔上窜的火焰瞬间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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