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的事情就这么定了,接下来就是把家里的物件儿都拿出来分上一分。

        陈家穷,也没啥值钱的东西,家里除了几个锅碗瓢盆、陈年旧柜子、箱子、桌椅等等,还真没什么好分的。

        不过陈家赶上了六零年代的分自留地政策,当时是按人头分的自留地,一个人有五厘地,虽说这些地都是较为偏远的坡地、旱地、山地等等,但好歹是自家的土地,只要辛勤劳作打理,总还是有些收成的。

        当初分地的时候,老大、老二都娶了媳妇,老三当时还是半大小子,毛蛋几个小的当时都没出生,因此孙子辈的没有自留地,老大媳妇、老二媳妇则有地,后嫁来陈家的老三媳妇是没有的。

        所以老大、老二两口子分别有一分地,老三两口子只有五厘地。

        陈老头子死了,他的地,陈莲、陈荷两姐妹的地自然属于孔秀芝,加上孔秀芝的地,她共有两分地。

        土地如此紧张,几个儿媳妇难免会动心思,以周金花为首,恬着脸儿要临河的一分偏角地。

        大队分自留地,自然不会分那些良田好地,分给社员们的自留地都是东一块坡地,西一块旱地,稍微好一点的就是临河的水地。

        不过这种地石头很多,大半土壤都是沙,不利于作物生长,而且周边长满芦苇,芦苇生命力强盛,根部尤其发达喜欢四处窜地,长得满地都是根,作物容易被根部窜死,所以这种地也好不到哪里去。

        周金花却觉得,靠水的地儿再荒,总比那山上那些靠悬崖的山地好吧,至少不用挑水,施肥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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