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没有觉得太过惊讶,她知道自己选择杀人,自然是有非杀不可的理由,自己留下的关键词里,《圣约翰启示录》第十三章最后一小节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自己能成为幸存者苏虞兮并不意外,有些奇怪的是为什么喜多川义人和另外两个女的为什么还能活到最后,这时打开她记忆之门的钥匙似乎缺少了一个部件,就是那把太刀。她不能确定是不是在程晓羽手里,但是这个可能性是最大的。

        苏虞兮并不打算去问程晓羽,她觉得这是一道有意思的题目,她要自己尝试解开这道谜题,直接去翻看正确答案并不是她的风格。

        但眼下她没找到更多线索的时候,只能先放下这些疑虑,开始看刘永清送来的关于“上戏内衣大盗案”的卷宗。

        一摞相当厚的卷宗,整个至少有二三十公斤,刘永清虽然退出了警察系统,但是卷宗的制作还是按照警察局正规的样本来制作的。

        外面是黄色牛皮纸封套,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上戏内衣大盗案”,日期2011年7月28日,本卷共七件。

        苏虞兮将牛皮纸盒子打开看了一下,七本卷宗。有六本是记录了何明哲、常岳、吕杨、吴迪、雷鑫还有一个叫冯俊的人的家世背景,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行踪,还有一本里面装了拷贝的视频cd和案件分析。

        苏虞兮拿出了案件分析,翻开第一页,上面写明了案情,主要是写的几月几日内衣被盗几件,以及几月几日侵入了无人的女生寝室,留下了猥亵行为的犯罪现场。

        案发地点是上戏以及女生寝室2号楼,而最后的猥亵地点是女生寝室2号楼的203寝室。

        这一份卷宗应该就是刘永清直接抄的派出所的案件分析,现场遗留的物品也都有清楚的照片贴在卷宗里,苏虞兮从头看到尾,皱着眉头仔细的梳理了一下,这显然是一宗精密犯罪,大部分精心准备的案件其实都是犯罪人自己想多了,一被抓自己先心理防线告破,才会被入罪。实际上可以说只要犯罪人心理素质过硬,死不认罪,此类案件80%的破不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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