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羽并没有lo到跟凯瑟琳告状,说查斯特这货种族歧视,骂我“黄皮猴子”,虽然在美国“黄皮猴子”是个很严重的词汇的,甚至是可以告对方的,但是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瞎

        再说程晓羽也不是三岁小孩,被人骂了还要找大人告状,虽然此刻程晓羽心里很不爽,但他脸上还是微笑着的,表情平淡的仿佛查斯特刚才只是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寒暄的话语,他屁股都没有抬起来,只是坐在沙发上伸手拍了拍查斯特的胳膊,像是领导对下属一般的语气说道:“刚才的表演很精彩尤其是表演鼓和贝斯的人声,只是唱的就没什么水准,下次你记得换个唱的,这样就比较完美了加油,你们这个阿卡贝拉乐团很有潜力我看好你们”

        因为圣诞舞会还有一个月,查斯特的练习还不充分,所以确实没有达到一个和刚才阿卡贝拉乐团表演同一等级的水准,有拖了点后腿的嫌疑,但基本上乐团里的和声把他的不足都弥补上了,并没有让演出效果降低多少,但在程晓羽这样的专业人士眼里,说不上车祸现场,却也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可查斯特并不是专业歌手,自觉自己表现的已经非常好了,讲道理,查斯特在业余歌手里算是唱的非常好的了。因此自信的查斯特并没有因为程晓羽的讽刺火冒三丈,直觉认为程晓羽不过是吃不到的葡萄,说葡萄酸,是一种赤裸裸的嫉妒。

        虽然他并没有被程晓羽的话激怒,但程晓羽说话的那口气,实在大言不惭的叫他反胃。

        华夏有句谚语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西方也有一句类似的谚语,“色ld.逼te”意思就是“吠犬不咬人”,在查斯特眼里,程晓羽这种形象就是那种典型的只会耍嘴皮子的“亚洲佬”,而在美国,大部分华裔的形象就是成绩好一点,打架,娱乐,体育都属于战五渣,也不怎么会撩妹,于是查斯特轻笑一声,直起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程晓羽说道:“是吗?看样子你很行咯?你懂阿卡贝拉?”

        程晓羽也就撇了一眼查斯特,并没有和他对视,他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十分低调的摇头说道:“阿卡贝拉我还真接触的不多,没怎么玩过”那语气轻描淡写之极,仿佛自己只是不屑去玩阿卡贝拉,只要自己玩,一定是大拿一般

        查斯特被程晓羽这吊里不吊气的样子,气的一口气如梗在喉,难受的吐不出来,见程晓羽一副爱鸟不鸟他的样子,冷笑着面朝凯瑟琳恶人先告状,道:“凯瑟琳,你这朋友太没有修养了,既然不懂就不要出声叫人耻笑”

        凯瑟琳倒是知道程晓羽在华夏确实是玩音乐的,可她并不十分清楚程晓羽的音乐水平到底怎么样,她并没有刻意去了解程晓羽的一切,她连《in.the.end》是程晓羽的作品都还不知道,但她还是打算替程晓羽说两句,毕竟这时在别人眼中程晓羽也算是她的朋友

        但程晓羽在凯瑟琳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就淡淡的说道:“阿卡贝拉表演我也许做不到,但是音乐是我的专业,这些东西是触类旁通的,简单的说‘阿卡贝拉’现在基本分为两个流派,一个是教会起源的清唱团,演唱以宗教歌曲、古典作品、英国民歌为主,带有浓重的英国风,另一种就是刚才你们乐团那种,如果说清唱团是通过和声改编、以旋律配和声的话,你们这种则完全是以人声去学乐器:一般来说,一个band需要的四个元素:bass、鼓、键盘、主唱而刚才那六个人,恰恰是以流行音乐的编制来组合的band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前者成员在团队中担当的是声部,后者部分成员在band中担当的是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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