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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由于荷兰的人数较少,郑芝龙还占据优势。

        但是随着荷兰人数和军舰渐渐的增加,郑芝龙越来越感觉自己孤掌难鸣了。

        因此,在与荷兰人对抗两年后,郑芝龙主动向明朝朝廷上书,愿意“剪除夷寇、剿平诸盗”,归顺了明朝,并且被朝廷封爵,允准到福建发展势力。

        五年后,经过积极备战的郑芝龙,终于在金门海战中击败了荷兰,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皆用郑氏旗号”,掌握了东海的贸易霸权。

        但荷兰人依旧占据着东藩南部,其东印度公司的主要利益那时还在马六甲以西,所以没有调动海军东来与郑芝龙决战的意愿,双方就这么相安无事了。

        直到去年,被吴争以麾下三大水师,加上郑森的水师,合力迫退了以荷兰人为主的“诸番联合舰队”,以压倒性的武力优势迫使荷兰人承认了建新朝对东藩的主权。

        当然,做为“投桃报李”,吴争允许荷兰人继续在东藩南部存在既得利益和持续发展。

        其实这个时候,吴争完全有理由向东藩派驻流官开府了。

        但吴争不愿意,理由有二,一是确实达不到控制东藩的实力,那么彻底扫清并剥夺荷兰人的既得利益,必须经过一场大海战,战场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休想得到,可眼下局势,吴争无力掉过头来,进行两面作战,既然难解,不如放下,先定了主权归属,然后慢慢耗,耗到可以一举荡平之时。二是郑家在东藩北部数十年的经营,势力不小,再则,郑森毕竟在与“诸番联合舰队”出了大力,蒙受的损失也不小。

        吴争还考虑到,“皇明世训”对建新朝君臣的影响力,这时提出统治东藩缺少法理依据,毕竟,大将军府名义上是隶属于建新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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