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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也没领兵打过仗,而且抗战时,我军没有足够的武器弹药,也在与敌肉搏拼刺刀。

        可戚金的手书确实让吴争心中一格登,他推算了好几遍,结果证明,戚金的记录不是虚妄。

        百步之外,千人开火,以当时的火铳射程和威力,命中率是可想而知的。

        但清军(实际是明军降清的火器兵),在换了一个阵营以后,就摆脱了僵硬的战法,一举以七百人完胜一千明军,这简直就是个火器经典战例。

        当时的明军将士堪称勇猛,见没击中,顿时对敌发起冲锋,因为火统的装填太慢,需要一、二分钟,这种勇猛,却在二十步外遭遇清军火器齐射,二十步的距离,那就是最佳射程范围了,威力也在最大范围,结果可想而知。

        这个战例,让吴争有些心慌。

        如果,如果自己所率火枪兵,同样遭遇这样一支清军火器兵,自己的结果会如何?

        除非据城而守,死守不出,否则,三段击也是被敌人齐射所破。

        这一点,反过来也成立,因为二十步的齐射,对步兵冲锋,那就是屠杀,当时的军队可没有匍匐前进这个战术动作,冲锋,那就是一窝蜂的喝杀前进。

        吴争知道,这种假设,日后一定会出现,因为火枪不是自己的专利,只要肯出银子,番商不可能不卖给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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