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为了自己的利益,她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去害自己的女儿呢?

        她要不是疯了,就绝对不会这么做。

        两败俱伤的事,是走投无路的人干的,她王棉花现在可是穿皮鞋的女人。

        她想要过得是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不是众叛亲离,历史倒退,也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将自己最后一个退路给亲手葬送。

        王棉花根本就没有七上八下的到处打听女儿的消息,唯恐事情不够周密,先带坏了女儿的名声。

        她此时是有钱有票,所以直接到商场里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是不紧不慢的跟踪慢骑,很快就看到了原文瑟。

        原文瑟和父亲住的近,走得更近,基本上二三天就要回娘家打秋风一次,李二狗子特别愿意女儿回来吃饭,吃完了一般还要亲自送原文瑟和霸道孙子回家。

        李二狗子进大院,王棉花进不去了,她也没说什么,就回去了。

        计划周详,冷静沉着,将感情屏弃在外,王棉花能在和人私奔的前一天,做到鸦雀无声,也是有自己的一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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