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24日,在华青控股公司会议室里边。

        姜小白代表华青控股,王时代表万可,双方交换了秘密协议。

        主要就是针对华青控股入股万可的协议。

        然后还有第二份合作协议,长兴居地产公司,万可,东兴地产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开发鹏城位于郊区的一块地。

        三家公司一家交五百万的保证金,三家公司按照合同的内容同步开发,如果出现逾期没有开发到位。

        则五百万的保证金扣除,那块地预计是在年后开拍。

        王时已经运作的差不多了,当然了,拍卖的时候还会有波折。

        不过按照三家的实力,拿下来肯定没有问题。

        而且那个地方属于郊区,本来竞争也不是太激烈,有实力的大地产公司基本上也不会去的。

        盘子太大,一家公司拿不下,即使拿下来了,也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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