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6章:两种声音

        从国营企业身上做起来的,靠着吸血国营企业起来的,这是很多民营企业的常态,当然了,这里边也有区别,比如说国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然后人家拿了你的产品,买了出去。

        最后等到人家越做越大,最后把你给吞下去了,这是一种。

        这种情况,也无可指责的,国营企业不懂变通,或者说不会做营销,人家会做生意,活该人家吞掉你,这是经济发展的规律。

        还有另外一种是勾结起来,先把国营企业整的倒闭了,然后再吞下去,这也是一种。

        其实,这两种里边,就哪怕是最后一种,危害性也不是太大的,但是唯独有那种直接就是欺行霸市的。

        很多人黑不黑,白不白的,等到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了,后来洗白上岸的。

        这种情况也很多的。

        现在这个豁免,是想要一刀切,过了追诉期的就不追究了。

        追诉期这个东西,后来法律规定改了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了,但是现在还是有的,不管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有追诉时效的。

        但是不是说过了追诉时效就可以不追究了,只不过麻烦一点而已,要是认为有必要追溯的,还是可以追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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