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岁的年纪,在法律上已经是属于成年人的范畴了。

        但实际上,在这个年纪的人,多数都仍然是一帮不懂事的小孩子。

        说到底,这就是一帮挣扎在法律成年人的标准线上。

        什么叫“法律成年人”?

        就是法律规定的成年人年龄,实际上呢,他们根本没有成年人应有的生存能力!

        根本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成年人!

        他们根本就没有掌握任何生存的技能。

        你想一想,这一帮孩子,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父母的心头肉,做什么事儿都有父母出面,缺钱了直接跟父母说,十分钟之内,钱就送来了。

        在学校又是老师的得意弟子,遇到什么事儿只要跟老师说一下,老师立马照办不误。

        而在周围同学们的眼里,这些学霸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们总是能拿到别人费尽心力才能拿到的分数,是要被这些同学们仰望羡慕的存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