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的九十年代初,万峰在打气泵厂上班,那时心里还有文学梦的他闲着没事儿写点散文诗歌什么的,一不小心在京都一个叫《当代文学》的杂志社得了一个什么征文的二等奖。

        万峰记得那是九二年的夏天,于是他揣了六百块钱就去京都了,那一期国大概有六十多个作者相聚。

        里面有一个深圳的警察他写了一篇叫老板的散文获奖了,这是万峰第一次在正式的场合听到老板这个词。

        大概那个时候深圳就时兴老板这个称呼了,连警察都把老板挂在嘴边可见南方老板的称呼已经相当普及。

        而在红崖,万峰对老板的印象还停留在挥着鞭子赶车的那种老板里。

        现在他竟然提前十年就听到了老板这个词,而且这个称呼还是给他的。

        万峰心情大好,自己混成老板了!

        不过当老板倒是次要的事情,不要让人在集市上捣乱才是正事儿,洼后的集市才刚刚起步,要是现在就发生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事儿那就是自拆招牌。

        所以这样的事情万峰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面对周围还没散去的人群,万峰认为有必要发表一下演说。

        “大家放心,不管你是南来的还是北往的,只要到了洼后集市你就是我们的贵宾,如果受到了什么委屈就找保安队投诉,我保证在这里你们会得到最公平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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