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家当初在吴县晨清三十一连住的时候,蒋明家和万峰家对门,两家处的相当不错。

        万峰记得最清楚的是蒋明这货把连队人家抱小鸡憋死的蛋都划拉回来,用锅煮熟了带着万峰吃。

        那好像是七八年的事情,当时整个三十一连大概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吃这玩意儿,他是第一个,万峰就是第二个。

        他老婆都不吃也不让自己家的孩子吃。

        后世万峰喜欢吃毛蛋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养成的习惯。

        一说起这个蒋明哈哈大笑:“亏你小子还记得这个,其实当时我也不敢吃,怎么也得找个作伴的吧。”

        万峰一脸黑线:“合着你这是拉我当替死鬼作伴呀!”

        “不过味道还不错吧,唉!现在就是想吃也弄不到了,你在农村到了季节还有可能,我在哈宾也就只能想想了。”

        不过不用着急,再过十几年专门卖毛蛋的就出来了,只要你愿意就是天天吃都没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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