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刀是选择的半夜飞机,只是来的时候,见道格拉斯等人已经睡了,就没打扰对方,而且他有个习惯,不管睡多晚,都会在第二天准时起床,这也是后者能看到他吃早饭的原因。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而这时候,年轻的范迪塞尔也穿着条大裤衩揉着眼睛,毫无形象的走了出来,他应该是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og!~”范迪塞尔突然看到客厅里坐着的唐刀,眼睛一亮,穿着拖鞋就快速跑过来,“唐?”语气里还有点不敢置信,唐刀一脸笑意的看着他,伸出手,“你是范迪塞尔?很高兴见到你,我看过你的话剧,酷比了。”

        这时候的范迪塞尔可还没有出演《千面人》、《拯救大兵瑞恩》、《速度与激情》等等大片,但他的硬朗作风在百老汇已经很有名气,而且他在一些俱乐部担任“保镖”的经历,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匪气,再加上这光头,他不是黑涩会大哥谁相信?

        “不不不,唐,你才是我的偶像,上帝呀。”范迪塞尔这笑起来那门牙都显得很可爱。

        旁边的道格拉斯女士双手交叉,撑着下巴,无奈的道,“先生,你是不是需要穿一条裤子?”她这说着,眼睛还不敢多看,生怕自己遭不住,也到了这年龄了。

        范迪塞尔倒是很不害羞,反而比划了个壮硕肌肉的样子,“男人就要适当的学会展示自己。”

        话虽然这么说,但他当然还是立刻跑回房间,怎么说自己也是有身份的人。

        道格拉斯很无奈的对着唐刀说,“很抱歉,范迪塞尔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成年人最大的奢侈不就是童趣嘛?这也许是比美金还要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的东西。”

        唐刀喝了口牛奶,然后擦了擦手开着玩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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