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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宝本来只是想吓唬一下锦衣卫,耍耍威风,但是很显然,不真的打一场大的,这个威风怕是耍不起来了。

        锦衣卫平时对付的对象不仅有部院重臣,而且多涉元勋宿将。

        这些案件又多据狱词定案,因此,在处理这些重大政治性案件时,只依靠原来的监察、司法机构,皇帝是不放心的,当时“重案多亲鞫,不委法司。”因锦衣卫是一支特殊的武装队伍,有特别侦伺人员、特种法庭和特种监狱,又“不丽于法”,可以超越律法和道统,因而可以高效率地结案。

        故朱元璋曾说:“凡负重罪来着者,或令锦衣卫审之,预先付其情耳。”这对于维护大明江山的稳固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都起到了十分的重要作用。

        明太祖朱元璋的个人出身经历使他认为,元末吏治腐败“遂使君德不宣,政事日坏,加以凶荒,弱者不能聊生,强者去而为盗”。故“今考官治事,惟重贪吏之禁”。

        由于锦衣卫侦缉的范围非常广泛,“街头沟洫,密缉而时醒之。”搞得举国上下人人自危,唯恐惹祸上身。

        “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又活一日。法令如此,故人皆重足而立,不敢纵肆。”

        太祖整肃吏治,大刀阔斧地进行“矫正”,“亦事势使其然也”。其间虽有“用刑太繁”,“诛杀过当”之失误,但无疑稳定了明朝的统治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场的腐败行为。

        《明史·循吏传》论之曰:“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不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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