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其实是被人指使的,而且指使的人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不出意外的话,华琪芳那支短枪也是故意带着进去的,就算他自己不是故意,也是有人怂恿他这么做的。然后史可法就等着他这支枪,最终造成华琪芳带着枪进去参加考核,杨都督出现引起史可法为师报仇之心,并现场借枪给他一下子。

        但史可法并没打死他,他甚至就连伤都没有,所以按照大明律谋杀但未造成伤害故杖一百徒三年,而史可法又是自首的,继续减等杖八十徒两年。

        实际上肯定不会真杖,也就是随随便便走个过场。

        史可法不会受伤。

        徒两年无所谓,因为徒是可以收赎的。

        大明的徒刑早就成一纸空文。

        基本上有点钱就免了,而且价钱还很便宜,另外史可法是举人,这样还可以议一下,也就是八议,人家这是为师报仇,属于正义举动,哪怕犯了法也要从轻发落。

        他都杖八十了再轻还算个屁的处罚啊!

        算计的很好啊!

        但问题是,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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