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的1982 >
        李忠信和马晓他们几个人在鸿宾楼这边吃了名满京城的红烧鹿尾,红烧蹄筋,芫爆散丹,以及这个地方的几个特色菜,马晓和王传智大呼不错。

        马晓是一个纯纯的肉食动物,特别喜欢吃肉,他觉得,这次的菜过瘾,而王传智是回民,他经常在回民饭店吃饭,却也是说这家的味道好吃。

        对于这些菜肴,李忠信也是比较满意的。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鸿宾楼的烧鹿尾,味道鲜香,可以说是一绝。

        鹿尾这种东西本是稀而贵的烹调原料,也是高级宴席上的名贵佳肴。

        而鸿宾楼这边的烧鹿尾,这道菜皮烂肉香,汁红色亮,味道醇厚。

        李忠信这个时候对于鸿宾楼这边150年的传承,150年的沉淀才有了那么一种感悟。

        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能够叫做京城第一楼的,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能够有一百多年传承的,这里面需要的东西就多了,涉及到原材料的选用,口味的调和、传承等等,这些都是做好一道好菜所具备的条件。

        李忠信觉得,这个事情基本上是所有东西都是相通的,质量和品质决定一切,时间的沉淀,技术的不断创新,还有就是品质的保证。

        李忠信在这些年当中,对于忠信公司的要求很高,按照很多人的想法,都觉得李忠信做的有些苛刻,要求有些高,但是,李忠信却一直要求下面要按照他的布置去做,无论到什么时候,做出来的东西都要精益求精。

        忠信公司现在成立了十五年的时间,可以这样说,忠信这个牌子已经是中国,乃至世界级别的名牌,只是名气方面没有那些个欧美国家的大品牌的名气大而已。

        李忠信心中清楚,zx这个品牌在国际竞争力上还差出很远,在国内呢!这个时候虽然已经形成了一种品牌的力量,但是,还是远远没有达到李忠信想要的效果。

        “忠信啊!这王珊珊去了个厕所,你咋还走神了呢?你不是真的对王珊珊有什么想法了吧!”马晓和王传智干了两杯啤酒以后,他忽然发现王珊珊去厕所以后,李忠信没有和他们两个人喝酒,反倒是在那里走神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